无罪辩护|盗窃罪请律师做无罪辩护

刑事辩护律师
2022-02-16
来源:陕西沐邦律师事务所

盗窃罪属于取得型财产犯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对于财物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取走他人财物时不具有这种目的,则不成立盗窃罪。除了要求“非法占有之目的”以外,盗窃罪的成立还要求行为人实施窃取公私财产的行为具有“秘密性”。上述“非法占有之目的”和“秘密窃取公私财产”属于盗窃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缺乏其中一个要件或者同时缺乏两个要件,均不能成立盗窃罪。

为此,笔者通过研读判例,总结以下几点无罪辩护要点,以供参考:

1、涉案财物的所有权问题存在争议,行为人主观上不具备非法占有的目的,不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2、被告人主观上并不知道其他被告人具有盗窃行为而参与的,不符合盗窃罪主观要件。

3、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其行为系基于合法、有效委托而产生的自力救济行为,不构成犯罪。

4、行为人主观上不具备非法占有的目的,其行为客观上不具有秘密性,不构成盗窃罪。

5、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没有侵犯被害人的财产利益,不构成盗窃罪

6、在案的直接证据单一,间接证据亦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没有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据标准,无法证明被告人实施了盗窃行为

7、行为人的行为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调整的范围,缺乏其他证据证实行为人主观上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以及客观上实施了盗窃行为。

8、除了有罪供述外,无任何其它直接、客观证据证实行为人实施了盗窃行为,认定行为人犯盗窃罪的证据不充分、证据之间不能相互印证、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


关键词:无罪辩护,盗窃罪找律师,刑事辩护律师,4008763110

网站声明:陕西沐邦律师事务所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尽快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

沐邦咨询.png

点击左侧二维码

咨询在线律师

点击下方图标      了解更多资讯

沐邦律师事务所知乎号

知乎

沐邦律师事务所美篇号

美篇

沐邦律师事务所百家号

百家号

沐邦律师事务所搜狐号

搜狐号

沐邦律师事务所网易号

网易号

沐邦律师事务所小红书

小红书

沐邦律师事务所微博号

微博

沐邦律师事务所企鹅号

企鹅号

沐邦律师事务所头条号

头条号

沐邦律师事务所抖音号

抖音

沐邦律师事务所快手号

快手

沐邦律师事务所哔哩哔哩

bilibili

沐邦律师事务所腾讯视频

腾讯

沐邦律师事务所优酷视频

优酷

沐邦律师事务所爱奇艺

爱奇艺

丨联系我们
电话:4008763110
微信:18629080858
网址:www.sxls.cc

地址:西安市朝阳国际广场B座19层

分享
下一篇:这是最后一篇
上一篇:这是第一篇